耶稣的伦理学:四福音书揭示了什么?

2024811

作者:格里高利·高斯华(Gregory Goswell安德里亚斯·J.科斯滕伯格(Andreas J.Köstenberger

福音书中的伦理教导

说到福音书的“伦理学”,我们不必猜测就可知道,每一卷福音书,甚至四福音书正典,都以条理分明地呈现出一个精妙的道德体系。这样一种有体系的呈现,按其叙事体裁而言,似乎是被排除的,这就使得任何这样的教导体系在本质上更加间接和隐晦。不过,用更笼统的说法来谈论福音书的伦理教导,这并非不恰当,因此我们要以这样的方式考察这种伦理学的更广泛轮廓。[1]

在福音书的整体伦理教导中,每位福音书作者都专注于耶稣伦理教导的一个特定方面。马太采纳了一种 “国度伦理”,当中涉及一种 “更大的公义”,这种伦理提升标准,超过表面遵守律法的层面。在记载耶稣关于国度的教导时,马可特别强调耶稣呼召人过以十字架为中心、摆上一切的门徒生活。路加在他所记载的耶稣伦理教导中,除了同时具有这两个元素外,还特别表现了耶稣的到来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并强调祂的事工带来地位和期望方面的颠倒。因此,虽然这三位对观论福音书作者都以耶稣的国度伦理为特色,但他们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这个更广泛的伦理架构内部充实了特定的重点。约翰则绕过了耶稣关于国度的教导,采纳了一种以十字架为中心的“爱的伦理”[2]

从广义上讲,每卷福音书的伦理标准核心都是耶稣,关乎祂是谁,祂做了什么、教导了什么。每卷福音书都以各自的耶稣受难叙事为中心,都概括了耶稣被钉十字架、埋葬、复活和升天,核心突出了福音[3]耶稣的道德教导和道德精神集中表现在祂对门徒的呼召中:祂呼召他们走十字架的道路来跟随祂。[4]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他。(马可福音8:34-38

这种毫无保留作主门徒的呼召在迪特里希·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的经典著作《做门徒的代价》(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5]  这呼召把对耶稣和福音的忠诚置于压倒一切的优先地位,超过世界对一个人的任何要求。一个人在世上社会关系或积累的财富所获得的任何益处,归根结底都只会是损失,而任何家庭关系或物质财富的损失都要在上帝的国里得到丰厚的奖赏。因此,耶稣的伦理可以最恰当地描述为以十字架为中心或是受十字架塑形的伦理。[6]它涉及舍己,甚至自我牺牲、爱(特别是在约翰的作品中)、谦卑和服事。[7]  正如赫斯特( L. D. Hurst )所说:“耶稣的要求是把别人放在首位,这不是人天然就有的行为。”[8] 因此,耶稣的受十字架塑形的伦理,表达了祂自己活在十字架影子之下的基本性情(参见马可福音8:31-38; 路加福音9:51),以及为祂人而活的性情(马可福音10:45)。因此,凡愿意跟随耶稣的人都必须同样愿意在这个世界上忍受拒绝,侍奉上帝,追求推进祂的国度,而不是跟随世界的计划和议程。

共同体

这种新的、压倒一切的对耶稣的忠诚也包括迁到一个新的社会与属灵实体和共同体,也就是上帝的家中,这共同体超越了自然的血肉关系。[9] 虽然一个人的自然家庭和属灵家庭不一定是对立的,但每当自然的家庭和属灵家庭——耶稣的家庭——发生冲突时,后者必须占上风:“你们不要想,我来并不是要叫地上太平;我来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要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马福音10:34-36;参见迦书7:6

与此同时,耶稣并不反对家庭,因为祂肯定了上帝原初所设立的美好的婚姻制度(马太福音 19:5-6;参见 创世记 1:26-28;2:24)。然而,耶稣要人做门徒的呼召给一个人的自然关系带来了一定的张力,因为它考验人对耶稣的委身,这种委身必须超越任何竞争对手的效忠要求。这使要来跟从耶稣的人面对一个不可避免的选择(参见,例如,路加福音9:58-62)。没有人同可以侍奉两个主人;每个人都面临着是侍奉上帝还是金钱的选择,因为不可能同时为两者提供满意的服务(马太福音6:24)。任何跟随耶稣的人都不可以分散自己的忠诚,像一个人为多个雇主打工,好凑够钱养家糊口那样,相反,他们必须专心一意、忠心不二。[10]

更重要的是,耶稣的伦理是在一小群忠诚的追随者或学生的情境里传递的,祂采用的是一世纪巴勒斯坦拉比与学生关系的模式。[11]按照这个模式,学生不能凌驾于老师之上,仆人也不得高于主人,每个人得到充分训练后,都会像他的主人或老师一样(见 马太福音10:24-25a;路加福音6:40;约翰福音13:16)。因此,耶稣主要是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地来带领他们;祂不期望跟从祂的人做任何祂自己不愿意去做或不愿意示范的事。祂树立了舍己和牺牲的至高榜样,在十字架上为他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马可福音10:45; 约翰福音15:13;参见彼得前书2:21-25)。

与这种基本性情结合在一起,耶稣经常教导跟从祂的人,他们需要培养谦卑的品格,看别人比自己更重要。[12]他们当中最大的就是最小的;跟从祂的人必须效仿小孩子的天真、卑微和不自我膨胀的样式(例如,马太福音19:30;23:11; 路加福音9:48)。最重要的是,耶稣将整本圣经的教导总结为神和人,特别是爱其他信徒的命令(马福音22:37-39; 马可福音12:28-34; 路加福音10:25-27;参见申命记6:4-6),这一事实在约翰爱的伦理中得到了最突出的概括。[13]

受十字架塑形的生命

在三年半的事奉中,耶稣对门徒的首要关注是他们学会信靠天父来供应他们一切的需要。因此,耶稣一直致力于加强跟随祂之人的信心,并悲叹他们缺乏靠之心。这样的信心表现在一种依靠上帝而活的生命,以及虔诚恒切的祈祷上,祈求上帝将“我们日用的食物今日赐给我们”(马福音6:11; 路加福音11:3)。耶稣经常责备跟从祂的人“小信”(oligopistoi;例如,马太福音 8:26;16:8)。事实上,他们所需要的只是芥菜种大小的信心,而这样的信心,在上帝的帮助下,将使他们能够移开灵里的大山(马福音17:20)。

除了呼召人做门徒之外,耶稣的伦理也涉及一种强大的宣教推动力。[14]在四福音书中,至少有三卷的叙述在差派十二使徒(减去卖主的那一个)的大使命中达到高潮,他们反过来又成为新弥赛亚共同体的代表。马太福音以复活的耶稣的话达到高潮:“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28:18-19)。同样,路加福音表明耶稣的愿景,“要奉祂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路加福音 24:47)。最后,约翰记录了耶稣所颁布的使命:“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 20:21-22;参见约翰福音 17:18)。

更重要的是,虽然耶稣倡导一种受十字架塑形的伦理,并呼召祂的门徒跟随祂,效法祂,为祂作见证,但这并不意味着祂所传讲的国度与现世生活无关、完全属于另一个世界。这种积极的社会关怀延续了旧约先知的传承,这在路加福音尤其有很好的体现(并在使徒行传中持续)。路加表明,耶稣的到来旨在扭转今生在地上的地位,特别是穷人、妇女、外邦人和其他社会地位低下之人的地位。

上述对福音书中耶稣伦理的反思突出表明,今天,或是任何时代,跟随基督是多么深刻地反文化,并且,生活在“这个世界的王”撒但控制的世界体系下,作为其中的一部分,这带来了明显的挑战(例如,约翰福音 12:31)。

本文改编自安德里亚斯·科斯滕伯格(Andreas J. Köstenberger) 和格里高利·高斯华(Gregory Goswell) 所著的《正典、主题和伦理进路看圣经神学》(Biblical Theology A Canonical Thematic and Ethical Approach)。


[1] 关于所有四福音书的伦理教导,特别参见海斯(Hays)的《道德愿景》(Moral Vision),第3-6章。海斯按照马可福音(“背起十字架”)、马太福音(“为天国接受训练”)、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借着圣灵的大能获得解放”)和约翰福音和约翰书信(“彼此相爱”)的顺序讨论了这个话题。另见论述“历史上的耶稣”在新约伦理学中作用的附录(第7章)。海斯强调了道德教导的叙事表达的重要性,这些教导不仅仅是那些明确的教导性经文 (74)。关于天国伦理学,见拉德(Ladd),《新约圣经神学》(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第9章,这里他总结道:“耶稣的伦理学可以用上帝统治的动态概念来做最好诠释,这概念已经在祂身上彰显出来,但只有在末世的时候才会完满。”(122页)

[2] 详细信息请参阅上面对各位福音书作者所侧重伦理的讨论。

[3] 马太福音 26-28章;马可福音14-16章; 路加福音22-24章;约翰福音 18-21;参见哥林多前书 15:3-4

[4] 参见海斯的《道德愿景》,第75-79页中论马可福音8章在马可福音叙述中是一个整体的讨论。海斯认为,“十字架成为解释耶稣身份的主导性符号”;更重要的是,“十字架不仅是耶稣身份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且……也是为他人的缘故必不可少”(80;参见马可福音 10:45;14:22-24)。

[5] 迪特里希·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门徒的代价》(The Cost of DiscipleshipLondon: SCM, 1948; orig. ed. Munich: Kaiser, 1937)。近期的著作,见Richard N. Longenecker, ed. 《新约圣经中做门徒的模式》(The Pattern of Discipleship i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96);以及John K. Goodrich and Mark L. Strauss,《跟随耶稣基督:新约圣经对今日作门徒的信息》( Follow Jesus Christ The New Testament Message of Discipleship for Today(Grand Rapids, MI: Kregel, 2019),特别是第1-4章(尽管没有对福音书的伦理学进行综合)。

[6] 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3:7-11中阐明了同样的原则。关于保罗对与基督同死同活和受十字架塑造的教导,见10.4.6.1的讨论。

[7] 关于爱,请注意海斯的观察:“引人注目的是,爱的概念是早期基督教教导的一个常见主题,但在马可福音中却很少受到关注。唯一的例外是马可福音 12:28-34;其他地方都看不到“马可所描绘的耶稣命令说爱是门徒身份的独特标志”,马可在其他地方也没有“明确地将耶稣的死解释为‘爱’的举动”(《道德愿景,84)。

[8] L. D. Hurst赫斯特,《耶稣的伦理学》,载于 《耶稣与福音书词典》,第 1 版,第 217 页。(“Ethics of Jesus,” in Dictionary of Jesus and the Gospels, 1st ed., 217.)

[9] 见Andreas J. Köstenberger和David W. Jones,《上帝、婚姻和家庭:重建圣经基础》,第2版(Marriage, and Family: Rebuilding the Biblical Foundation, 2nd ed. (Wheaton, IL: Crossway, 2010),99-102页;另见第13章:《上帝、婚姻、家庭和教会:学习成为上帝的家庭》(God, Marriage, Family, and the Church: Learning to Be the Family of God.)。

[10] 保罗在他关于单身好处的教导中评论了这一点(哥林多前书7:32-35)。另见他在写给提摩太的信中倡导一心一意(提摩太后书2:4);雅各对三心二意的警告(雅各书 1:8);以及犹大谴责假教师漫无目的和没有正确基础(犹大书 12-13)。

[11] 参见安德里亚斯·科斯滕伯格(Andreas J. Köstenberger),《第四福音书中身为拉比的耶稣》(Jesus as Rabbi in the Fourth Gospel),BBR 8(1998):97-128;同上,《身为拉比的耶稣》和《福音书中的犹太门徒》,载于《基督教信仰的犹太根源手册》,“The Jewish Disciples in the Gospels,” in Handbook on the Jewish Roots of the Christian Faith, ed. Craig A. Evans and David Mishkin (Peabody, MA: Hendrickson, 2019), 178–84, 203–206.

[12] 见保罗在腓立比书2:1-11的说明

[13] 特别见约翰福音3:16;13:1,34-35;15:13;参见约翰一书4:8,16,19。见科斯滕伯格,《约翰福音和约翰书信的神学》(Theology of John’s Gospel and Letters),第13章。

[14] 关于约翰的三位一体宣教神学,见科斯滕伯格和斯温(Swain)所著的《父、子、灵》(Father, Son, and Spirit),第9章;另见科斯滕伯格,《耶稣和门徒的宣教》(Missions of Jesus and the Disciples)。关于贯穿整本圣经,包括每本福音书的宣教主题,特别参见科斯滕伯格与亚历山大(Alexander)合著的《救恩传到到地极》Salvation to the Ends of the Earth,他们围绕四福音书组织整个叙述(见第2-5章)。

关于作者:格里高利·高斯华(Gregory Goswell,悉尼大学博士毕业)是悉尼基督学院(Christ College,Sidney)的圣经研究(旧约)学术院长和讲师。他是 EP Study Commentary Ezra–Nehemiah的作者,也是 Unceasing Kindness: A Biblical Theology of Ruth and God’s Messiah in the Old Testament: Expectations of a Coming King等书的合著者。

Andreas J. Köstenberger安德里亚斯·科斯滕伯格(三一福音神学院博士)是罗利团契的常驻神学家,圣经基金会的联合创始人,也是 60 多本书的作者、编辑或译者。他和妻子 玛妮(Marny) 住在北卡罗来纳州,他们有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年。

本文经许可翻译自 Crossway (https://www.crossway.org/articles/the-ethics-of-jesus-what-do-the-four-gospels-reveal/) 发表的英文原文